自從2014年3月8日馬航MH170航班失聯十幾天之后,馬官方于3月24日晚十點公布了飛機終結的消息。而早在3月21日,馬航CEO Ahmad Jauhari在吉隆坡新聞發布會上已承認,已經失蹤的馬航MH370航班貨艙內運送有鋰離子電池(Lithium-ion Batteries),這一表態再度引起了MH370上貨運鋰電池是否起火的猜測。 鋰離子電池廣泛運用于手機、照相機、筆記本電腦以及部分醫療電子設備上。但其易燃的特性對飛機的飛行安全構成了挑戰,與鋰離子電池相關的航空事故在全球各地出現。但是又有多少人了解,鋰電池可能會帶來的危害呢?今天,我們就和大家分享乘飛機要注意的鋰電池的故事 提問:乘飛機備用鋰電池為何要隨身攜帶? 如今,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幾乎所有的便攜式電器都會用到鋰電池。許多旅客認為,再帶上幾塊備用電池是很正常的事。但是殊不知,隨著旅客乘飛機出行時攜帶的鋰電池越來越多,正在給航空安全帶來很大的隱患。那在乘機時鋰電池為何要隨身攜帶呢?它又會給我們的安全乘機造成怎樣的影響呢? 解答:鋰電池為什么不能被托運 鋰電池一直列在國際民航組織《危險物品安全航空運輸技術細則》的名錄中,因為鋰是極不穩定的金屬,鋰電池在高空環境下遇熱后很容易引起自燃,所以國際民航組織一直都規定鋰電池應該作為手提行李攜帶登機;如果將鋰電池直接放入行李中托運的話,行李在狹小的貨艙空間容易受到擠壓或者被碰撞,會增加航行的危險系數。 法律法規 在攜帶鋰電池出行的時候,須嚴格遵守航空規定:鋰電池不能托運,須放在手提行李中攜帶,且鋰金屬電池的鋰含量不得超過2克。 中國民航系統對空運鋰離子電池的態度便是如此。2008年,民航局曾下發文件,對旅客隨身攜帶的鋰離子電池做出限制:超過25克必須托運。 而2011年下發的《關于加強旅客行李中鋰電池安全航空運輸的通知》則全面禁止鋰離子電池托運:超過160Wh的鋰離子電池不得攜帶或托運;100Wh-160Wh的電池只能攜帶入客艙兩塊,不得托運;100Wh以下未限制數量但同樣只能攜帶入客艙,不得托運。 普通旅客不必過分擔心這個規定,因為手機、常用便攜式攝像機、單反照相機,以及絕大多數手提電腦等電子設備中的鋰電池通常不會超標。但攜帶大型電子器材的乘客或托運鋰電池的貨主,要提前檢查鋰電池容量,并按照規定辦理手續。 相關案例 根據美國FAA的一份報告統計,從1991年至今年2月二十三年間,有超過140起航空不安全事件與鋰離子電池有關。2010年UPS一趟從迪拜飛往德國科隆的貨運航班起飛后著火,試圖緊急降落后最終墜毀。事后阿聯酋民航局調查發現,機上有8100塊鋰離子電池。2006年UPS的另一載有大量鋰離子電池的航班也因著火而墜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