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確認信號”11月3日發布微博稱,“真不敢相信在商業航班飛行中,讓無關旅客上座的事情發生在中國民航,究竟是不是模擬機,模擬機能不能擺茶具,應該不用多解釋吧?” 可以看到,在隨其微博發布的圖片中,一名年輕女性在與民用客機駕駛艙高度疑似的環境中,十分開心地擺出“V”型手勢自拍,面前的小桌板上還有3個喝茶用的茶具,原微博中還配有“超級感謝機長,實在是太開心了”的文字。 據多位民航飛行員表示,從網傳圖片中的眾多細節,可以判斷該圖片就是在真實客機飛行中拍攝的,圖片中的駕駛艙和正常商業客機駕駛艙一模一樣,其地空通話頻率設置、海壓在STD狀態表示處于高空飛行以及MCDU上沒有修正卡等細節,都可以判斷出客機處于正常飛行中。 桂林航空隨后成立了調查小組并啟動內部調查程序。經核實,該事件發生于2019年1月4日桂林航空GT1011桂林-揚州航班。 桂林航空4日在其官方微博發布事件說明,表明了其對于任何有可能威脅航空安全的不當且不專業的行為均堅持“零容忍”的立場。并根據中國民用航空局及桂林航空的相關管理規定,針對機長違反民航規章讓無關人員進入駕駛艙的行為,桂林航空決定對當事機長處以終身停飛的處罰,對于涉事的其他機組成員處以無限期停飛并接受公司進一步調查。針對此次事件,桂林航空稱,將深刻反思、認真改進,嚴格遵守中國民用航空局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好內部整改,切實增強全體人員的安全責任意識及規章意識,加強樹立嚴謹的安全運行工作作風,杜絕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此說明一出,網友熱議紛紛,各抒己見。有人認為這件事沒什么大不了,一個女孩子進入駕駛艙就擺拍兩張照片并沒有什么危害,是吃瓜群眾們太上綱上線。但更多的人認為,安全從來不是兒戲,嚴懲不貸方能以儆效尤。 讓我們先來看一個真實發生的案例。 1994年3月23日的凌晨,俄羅斯國際航空下的空客A310-304客機正由莫斯科飛往香港,飛機上有著包括17名中國同胞在內的75名乘客。飛機在俄羅斯西伯利亞上空33000英尺,使用精密自動駕駛系統(Autopilot)向東自動飛行,飛向Novokuznetsk通訊點。此時飛機突然向右轉,機身并以超過飛機設計負荷的45度角傾側,因傾側角度過大令飛機機翼的升力不足,飛機開始下降,自動駕駛系統因有維持33000英尺飛行高度的指示而自動增大引擎馬力及拉高機首上升,但因上升速度過急機首拉得太高而致失速下墜,副機長隨即再拉高機首令飛機上升。隨后飛機因副機長把機首拉得太高而失速并高速旋轉垂直的向下沖,并于2分6秒后撞毀于現場山區,機上75名機員及乘客全部罹難。 空客A310-304客機,是三十多年前技術最為先進的客機之一,它的墜落驚訝了所有人,隨即俄羅斯當局開始調查,更令人吃驚的是,調查人員并在空難現場發現多個令人不解之處: 1、部分空服員坐在座位上扣上安全帶更戴上了氧氣面罩。 2、有2個小孩的尸體在駕駛艙殘駭中。 3、機員出事前沒有向地面控制員發出求救訊號也沒向地面控制員說過他們遇到任何故障或問題。 后來調查人員在聆聽駕駛艙的通話記錄器的錄音帶后發現,事發前正機長按正常程序離開了駕駛艙在客艙休息,只有第一副機長和第二副機長在駕駛艙,而這時第一副機長帶了他兩名分別年紀15和12歲的子女到駕駛艙參觀,更讓他們坐在機長座位“學習”飛行。就在他的兒子在他的指示之下把由電腦自動駕駛中的飛機左轉后不久,飛機便突然向右轉并向右傾側和下降,飛行紀錄儀顯示自動駕駛系統因有維持33,000英尺飛行高度的指示而自動增大引擎馬力及拉高機首上升,并因機首拉太高導致機上客人(包括在客艙休息的正機長、在機長座位的15歲第一副機長兒子和在機長座位后的座位的第一副機長)因慣性力被壓在座位上,只有在副機長座位的第二副機長能拉到控制桿嘗試控制失控的飛機。在飛機因第二副機長把機首拉得太高而第二次失速并進入螺旋下墜時,第一副機長才成功跟他的兒子掉換座位,坐上機長座位與第二副機長同時嘗試控制下墜的飛機。雖然他們最終令飛機停止下墜,但是已下降太多且兩名副機長也未察覺下降幅度,幾乎就在他們成功令飛機以水平飛行后便立即撞山,同時爆炸起火。正機長始終沒機會回到駕駛艙。 就因為兩名孩子到駕駛艙參觀,葬送了整整75條鮮活的人命!你還覺得這簡單的“參觀”是件小事嗎? 從最嚴重的角度上說,在這次桂林航空飛機事件中,當這位女網紅進入駕駛艙的那一刻,她就可以將全機人的生死握于一手之中。一個沒有任何相關知識的她配嗎? 有網友質疑,“航空公司無權讓機長終身停飛,且相關規定上無終身停飛的處罰?!本痛藛栴},記者從桂林航空獲悉,關于“機長終身停飛”的處罰,是根據桂林航空公司的相關內部規定作出的。 桂林航空的工作人員解釋稱。“每個公司的管理和規定是不一樣的,我們根據公司規定、手冊的規定。這個(關于機長停飛的)手冊規定會比較多,就不詳細說了。他(涉事機長)在公司上終身停飛,肯定是不能在客運航空上進行工作了。他去別的航空公司,具體怎么樣是其他航空公司的事了?!?/p> 首先, 女網紅的行為從目前披露的情況看不構成刑法上規定的涉及飛行安全的劫持航空器罪、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罪、重大飛行事故罪。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盜竊、損壞、擅自移動使用中的航空設施,或者強行進入航空器駕駛艙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在該事件中,目前尚未有該女網紅強行進入的證據,故據此處罰也不甚妥帖。同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該條可以予以參考,具體能否算作擾亂航空器上的秩序,有待更多細節證據予以度量。 其次, 對于機長而言,我國《大型飛機公共航空運輸承運人運行合格審定規則》中對進入駕駛艙的人員有限制規定:“下列人員可以進入飛機駕駛艙,但并不限制機長為了安全而要求其離開駕駛艙的應急決定權:機組成員;正在執行任務的局方監察員或者局方委任代表;得到機長允許并且其進入駕駛艙對于安全運行是必需或者有益的人員;經機長同意,并經合格證持有人特別批準的其他人員?!?br> 《公共航空旅客運輸飛行中安全保衛工作規則》第23條也規定了能夠進入駕駛艙的人員,且要求機組成員應當對飛行中的航空器駕駛艙采取保護措施。同時同規則第45條規定:“機組成員……未按照本規則規定履行安全保衛職責的,由地區管理局處以警告或1000元以下罰款。”民用航空器的操作由機長負責,機長應當嚴格履行職責,保護民用航空器及其所載人員和財產的安全。在上述事件中,該網紅女子明顯不屬于可進入飛機駕駛艙的人員,機長擅自允許其進入駕駛艙的行為明顯屬于違法行為。 再者, 航空安全員,是為了保證航空器及其所載人員安全,在民用航空器上執行安全保衛任務,持有有效執照的人員,在飛機上的作用也十分重要。《航空安全員合格審定規則》第37條規定:“執照持有人在航空器上執行任務過程中,因未履行崗位職責造成嚴重后果、事故征候或者事故的,地區管理局可以對其處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在該事件中,安全員未能履行好安全保衛任務,對無關人員進入駕駛艙未能夠有效阻止,使航行中的飛機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因此,其行為也是違反《公共航空旅客運輸飛行中安全保衛工作規則》規定的違法行為。 上述機長、安全員的違法行為,如果造成重大飛行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可能觸犯刑法中規定的重大飛行事故罪,承擔刑事責任。 最后, 該事件中副駕駛及當班乘務長未能阻止無關人員進入駕駛艙,其行為同樣違反相關安全保障規定。航空公司未能盡到監督管理責任,也應受到相關地區管理局的行政處罰。 |